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00:00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  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  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  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  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  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  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  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  出具审计报告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  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  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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