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号审计公示)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王福玉等42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通知》(盐工委组[2021]22号)精神,依据《盐城工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盐工发[2020]33号),自2021年12月23日起,对王福玉、仇立华、卢新国、田为龙、吕祥、刘平、刘雨龙、陈荣、许伟、许琦、孙琴、孙雷、周海、杨军、高健、吴晟奕、吴登国、何坚强、沈洪涛、张中成、张建中、廖大干、张晓东、秦明胜、张雷、倪骁骅、陈正群、顾红、徐子连、奚新国、谢毅敏、戴必明等三十二名岗位离任的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重大事项可以追溯以前年度,进行延伸审计。
谨请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支持、配合,欢迎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和线索,并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沈洪涛
审计组成员:张一传 金明莉 周丽萍 王家丽 梁兴来
联系电话:88168107
电子信箱:jml@ycit.cn
审计组办公地点:学校行政楼623、625、627室
特此公示!
盐城工学院审计处
2021 年 12 月 22 日